臺東市公所辦理「107年原住民傳統競技運動會」活動計畫
資料來源 http://www.taitungcity.gov.tw/publish_detail.php?c=3&n=1209
一、目的
本市原住民人口數約為21,600人,為全國原住民鄉鎮市之冠,市內有46里四個主要族群22個部落,多元族群人情淳樸敦厚,文化典雅溫潤,不僅山明水秀,更是一個適合運動休閒的好地方。自張市長國洲就職後,全力籌劃辦理盛大且富活力的臺東市原住民傳統競技運動大會,本市將運用行政力量,結合民間團體與社會資源,營造一個全民運動的城市,目前已邁入第四年,傳統競技及團體趣味競賽在競賽中確能留下深刻體驗,參與人數一年比一年成長,今年傳統競技增加原住民傳統射箭比賽,提供愛好射箭市民參與本活動,期能培養本市原住民傳統射箭風氣並提升射箭水準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原住民族委員會、臺東縣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臺東縣臺東市公所
四、承辦單位:臺東市公所原住民行政課
五、活動地點:
(一)原住民傳統射箭比賽:馬當部落集會所廣埸
(二)原住民傳統技藝競賽及趣味競賽活動:臺東縣立體育埸
六、活動時間:
(一)原住民傳統射箭比賽:中華民國107年5月26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午16時00分。
(二)原住民傳統技藝競賽及趣味競賽活動:中華民國107年6月2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
午17時30分。
七、辦理方式:
(一)參賽單位及規定:以里、部落、社團及原住民年齡層為單位組隊參賽。
(二)參賽資格:參加選手需年滿18(含)歲以上,選手不限原住民身分,居住於本市該里,均
可組隊報名參加,報名表如附件一~三。
(三)參賽人數:
1、原住民傳統技藝競賽及趣味競賽活動:組隊報名總人數須達20(含)人以上30
人為限。
2、原住民傳統射箭比賽:個人賽每隊限2人參加;團體賽每隊3人厽加。
(四)身體狀況:各參賽單位均應確認所屬選手之健康狀況皆可參與報名參加項目。
(五)各組競賽種類及項目舉行比賽條件:各組競賽種類及項目報名須達8隊含以上,未達
時不舉行比賽,亦不辦理表演賽。
(六)實施競賽項目及競賽規則:
1、傳統技藝競賽:
(1)女子頂上功夫:10人(女子團體組)
A.參賽單位限報名一隊,每隊報名人數12名為限。
B.競賽規則:
a.比賽均採計時決賽;以進行時間最少者為勝。
b.比賽距離:240公尺接力(每人跑30公尺)。
c.第1位選手聞令後頭背傳統背簍負重物(6公斤地瓜)由A至B點過線折
返傳給下一位選手再進行,依序進行比賽至8位選手完成且跑回終點過
線後始完成比賽。
d.比賽進行中不得穿釘鞋,籃裝(地瓜)置於頭頂,單、雙手扶持均可。
e.參賽隊伍比賽時間廣播後5分鐘未到場檢錄者,視同放棄。
f.比賽器材由大會提供。
(2)負重接力:10人(男子團體組)
A.參賽單位限報名一隊,每隊報名人數12名為限。
B.比賽規則:
a.分組進行採計時決賽,以進行時間最少者為勝。
b.以接力方式進行,負重10公斤(沙包),比賽距離400公尺,每人跑50公尺c.依序進行比賽至8位選手完成且跑回終點過線後始完成比賽。
d.比賽進行中不得穿釘鞋,沙袋置於頭頂、肩,用單、雙手扶持均可。
e.參賽隊伍比賽時間廣播後5分鐘未到場檢錄者,視同放棄。
f.比賽器材由大會提供。
(3)傳統拔河:10人(6男4女)
A.參賽單位限報名一隊,每隊報名人數12名為限。
B.比賽規則:
a.依全國拔河運動協會所定規則進行。
b.每隊出賽人員體重合計不拘。
c.裝備除穿著團體運動服、布鞋或球鞋、雨鞋外,不得穿戴釘鞋、登山鞋及護
具等足以影響競賽公平性之裝備。
d.參賽隊伍比賽時間廣播後5分鐘未到場檢錄者,視同放棄。
e.比賽器材由大會提供。
(4)撒網捕魚:5人(男子團體組)
A.參賽單位限報一隊,每隊報名人數6名為限。
B.比賽規則:
a.採計分決賽方式進行,捕獲魚數量越多者之隊為勝。
b.隊伍各派4名選手於撒網區,放魚 (福球代替)撒網區前5公尺定點放好魚 (福
球代替)後選手開始撒網,捕到魚(福球代替)後拉回網並計算捕獲魚量計分,
計分完工作人員將魚(福球代替)放回置捕魚區,後另由下一位選手,依序進行
撒網捕魚比賽,至最後1位選手將魚量計分累計。
c.撒網區範圍及放魚 (福球代替)點規定範圍內,可後退、左右移動,選手不可
超出於撒網區撒網,選手未依前開規定視為犯規,比賽中若有違反規定時,選
手當次捕獲魚量不得計分及累計分數。
d.每位選手有1次機會撒網捕獲魚 (福球代替)量。
e.比賽成績以隊捕獲球數累計多寡判定,相同時以犯規次數少者為勝,如犯規次
數相同則進行加賽,加賽規定如上述比賽規則同。
f.參賽隊伍比賽時間廣播後5分鐘未到場檢錄者,視同放棄。
g.比賽器材由大會提供。
2、趣味競賽:
(1)自轉公轉接水球比賽:公開男5女5混合組。
A.參賽單位限報一隊,每隊報名人數12名為限。
B.比賽規則:
a.採計時進行。
b.起點A處至B處相距15公尺。
c.由第一位於A處出發起點繞行球棒5圈後跑至B處抓取水球折返回A處,依序交棒
至下一位,所有參賽人員需輪流完成。
d.途中抓取水球時不可破裂,若破掉時需重返B處抓取水球返回A處交棒。
e.器材:水球、圓椅、木棒,由大會提供。
(2)薪火相傳:公開男5女5混合組。
A.參賽單位限報一隊,每隊報名人數12名為限。
B.比賽規則:
a.採計時進行。
b.起點A處至B處相距15公尺。
c.手應握接力棒,不可觸碰網球,由第一位出發至角椎處折返,傳給下一棒,
以接力方式,依序進行比賽至8位選手完成且跑回終點過線後始完成比賽。
d.網球掉落不可前進,放妥後才可前進。
e.器材: 接力棒、網球、號碼衣,由大會提供。
(3)積少成多:公開男5女5混合組。
A.參賽單位限報一隊,每隊報名人數12名為限。
B.比賽規則:
a.採計時進行。
b.起點A處至B處相距15公尺。
c.裁判喊開始的時候,最前面的人員從起點的水桶內,用雙手捧水,傳給下一位,最
後一位將手中的水,裝在有刻度的容器中。
d.遊戲規則:只能用雙手取水,不可用替代品,活動時間為 2分鐘,以計量遊戲。
3、原住民傳統射箭比賽
A.射程距離:18公尺(個人賽)及30公尺(現代傳統弓組)。
B.比賽弓箭:選手自備,須木製或竹製,其長度、磅數、弓弦不限,不得加裝瞄準器
或具備影響比賽公平之任何器物,箭為竹、木製箭,單一箭頭之3-5分釘,箭桿長
度不限,箭桿直徑1公分以內,不得加裝箭尾羽。
C.比賽箭靶:以60cm x 60cm圓形靶及80cm x 80cm圓形靶(現代傳統弓組),以彩色
1-10分為判定分數依據,若箭射在兩個色環帶或得分線上時,應取較高分。
D.箭數:每人每局5箭,射2局,計10箭。
E.於2分鐘內射5箭,射2局,計10箭,逾時未射出者不予計分。
F.計分方式:以射2局10箭之總分計算成績,同分者以最高分成績較多者為勝。
八、受理報名時間:
(一)原住民傳統射箭比賽:自即日起至107年4月30日止。
(二)原住民傳統技藝競賽及趣味競賽活動:自即日起至107年5月4日止。
九、其他
活動聯絡人 胡俊玉 聯絡電話089-340722 傳真:089-33264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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